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27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突出警示教育,营造从严氛围,防止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现就双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提倡文明廉洁过节,严禁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活动;

2.公款吃喝或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

3.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4.违规收送高价月饼和烟酒;

5.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6.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违规吃喝、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7.酒驾醉驾;

8.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9.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引导,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以中秋、国庆为节点,督促教职员工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移风易俗、摒弃大操大办婚丧及喜庆事宜,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四、省纪委监委将就双节期间有关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按照上级要求,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有效处置师生反映。将取得的作风建设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以及有关“四风”问题线索等情况,于10月6日前报送至校纪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崔玉华

联系电话:33720034 18064344313

党政办公室 纪委纪检监察室

                       2023年9月26日